1、前言
園林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安全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務,因為安全管理密切關系到產品生產者和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以及人的生存環境是否會遭到破壞,而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等主要涉及的是物質利益和經濟利益。如果不重視施工安全管理,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不但會導致人身傷害或死亡以及環境破壞,而且還會給整個工程項目造成巨大的損失,對于一般的園林綠化工程或景觀工程,則會因一次安全事故而造成項目虧損,而且還會給施工企業和社會帶來許多負面影響。所以,在經后遇到的工程項目都因把安全問題放在首位。
2、前言提倡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
促進和實施安全管理,全員參與是基礎,領導重視是關鍵,要使安全貫標從“要我貫標”的被動性轉變為“我要貫標”的主動性,不僅要使全員了解和認識安全貫標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調節和觀念轉變來增強安全意識;更需要企業主要領導者對安全的果斷決策和精心策劃。企業強化安全管理應采取的措施是:
1)公司制訂年度安全達標目標,對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實行安全業績考核,獎罰分明,充分發揮激勵機制的作用。
2)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目標責任制,使項目經理明確安全目標,充分履行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應負的權利和義務。
3)針對各項工程的性質和安全風險大小,落實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做到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嚴格把關并加以控制。
4)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職責,各專項方案編制和審批,從源頭上抓起,保證安全措施落實。
5)加強教育與培訓,對項目部項目經理由公司主管部門進行安全交底,新進場作業人員由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同時應遵循“一線操作工人安全知識與技能培訓,做到每人持證上崗,教育領先,交底在前”的原則。
3、確保長效管理體制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產生條件所需資金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檢查。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分)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在承發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園林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施工安全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中最重要的任務,因為安全管理密切關系到產品生產者和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以及人的生存環境是否會遭到破壞,而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合同管理等主要涉及的是物質利益和經濟利益。如果不重視施工安全管理,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不但會導致人身傷害或死亡以及環境破壞,而且還會給整個工程項目造成巨大的損失,對于一般的園林綠化工程或景觀工程,則會因一次安全事故而造成項目虧損,而且還會給施工企業和社會帶來許多負面影響。所以,在經后遇到的工程項目都因把安全問題放在首位。
2、前言提倡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
促進和實施安全管理,全員參與是基礎,領導重視是關鍵,要使安全貫標從“要我貫標”的被動性轉變為“我要貫標”的主動性,不僅要使全員了解和認識安全貫標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調節和觀念轉變來增強安全意識;更需要企業主要領導者對安全的果斷決策和精心策劃。企業強化安全管理應采取的措施是:
1)公司制訂年度安全達標目標,對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實行安全業績考核,獎罰分明,充分發揮激勵機制的作用。
2)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目標責任制,使項目經理明確安全目標,充分履行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應負的權利和義務。
3)針對各項工程的性質和安全風險大小,落實安全生產所需經費,做到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嚴格把關并加以控制。
4)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職責,各專項方案編制和審批,從源頭上抓起,保證安全措施落實。
5)加強教育與培訓,對項目部項目經理由公司主管部門進行安全交底,新進場作業人員由公司、項目部、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同時應遵循“一線操作工人安全知識與技能培訓,做到每人持證上崗,教育領先,交底在前”的原則。
3、確保長效管理體制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產生條件所需資金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檢查。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分)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在承發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管理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的,由生產經營單位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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